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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冰川 冰川 发表于 2024-05-2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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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单位参保: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

2、城乡居民参保:具有玉林市户籍、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

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

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所需资料:

1、单位首次参保:

(1)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险登记表》(附表 1)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2)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机关单位编制本或单位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

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复印件一份;

⑤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2、城乡居民参保:

1、填写完整的《玉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四份;

2、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农村信用社存折(卡)复印件;

③城乡重度残疾、贫困残疾、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等特

殊对象需提供相应的证件;

3、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新参保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件一

份。

参保流程;

1、单位参保:

(1)新成立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携上述办理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办理社保登记。

(2)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30 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参保手

续,并按核定缴费工资基数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城乡居民参保:申请参保人员应提供上述办理材料并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

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 60 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 55 周岁、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缴费满十五年以上;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从事有毒有害工

种满八年、从事高温井下工种满九年、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工作满十年,缴费年限

满十五年;

3、因病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4、退职。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所需资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4、社保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办理材料。

领取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

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

户。

转移指南

转移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移流程;

省内异地转移

二、医疗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单位参保: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

2、城乡居民参保: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本市户

籍的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本市辖区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

技校学生)、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所需资料:

1、单位首次参保:

(1)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险登记表》(附表 1)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2)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机关单位编制本或单位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

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复印件一份;

⑤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2、城乡居民参保: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医疗保险证。新参保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养老保险手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

参保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需要参保的城乡居民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

相关的参保手续;

2、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的

社保机构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

有关单据和资料。

所需资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

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报销流程;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

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

材料通知书》之日起 5 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

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三、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

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

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

基本情况。

认定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

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

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

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

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企业、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

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

2、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体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

4、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注:前款所列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前款所列人员,以下统称职工。

所需资料:

职工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

3、职工按要求填写的《玉林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

3、《玉林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4、《玉林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采集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

件的)

5、《玉林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名册》(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6、《玉林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汇总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

的)

参保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玉林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

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玉林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

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

费用 20 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

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

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

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四、失业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需资料:

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及复印件;

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办理

失业保险待遇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除

外);

非农业户籍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1、个体工商户歇(停)业登记通知书(工商)或注销税务(地税)登记通知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及复印件。

参保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玉林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

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玉林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

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

费用 20 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

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

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

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

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

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

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

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

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

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

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

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 7 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到经办机构登

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 7 日内,核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

险待遇。

五、生育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

所需资料:

单位经办: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注:生育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经办的,个人不能办理

参保流程;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4、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

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 1 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所需资料:

分娩的: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

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计划生育的: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7、《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

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 30 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

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六、公积金

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以自住为目的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 15%以上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4、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6、缴存人死亡可被宣告失踪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

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各类合同、评估报告书、许可证

3.是以配偶名义签署或登记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房屋类:

购买一手商品住房

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付

款凭证。

购买二手房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和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付

款凭证

自建房、翻建

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开工证、

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证

大修

有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

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偿还购、建房贷款本息

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近期 3 个月;连续几年未申请的提供连续几

年的还款明细)

支付房租的

提供支付房租的完税凭证、已备案的租房合同和家庭收入证明

非房屋类:

重 大 疾 病

医院出具的诊断

书、缴费通知单和

医疗结算发票、医

保证、患者与缴存

人的关系证明

重大疾病是指列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

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疾病种

类。家庭成员指夫妻及双方父母、受监护的子女。只能提

取个人自负部分。

享 受 最 低

生活保障

民政部门发放的

低保证明或总工

会发放的缴存人

家庭特困证明

离、退休

本人离、退休证明

或劳动人事部门

出具的相关证明 在玉林市有公积金贷款的暂不能销户提取,直至贷款还

清。

出境定居

提供离职证明及

在国外的长期居

住证明

死 亡 或 宣

告死亡

由其合法继承人

或受遗赠人提供

缴存人死亡证明

或被宣告死亡证

明、继承人或受遗

赠人身份证、继承

继 承 权 或 受 遗 赠 权 证 明 是 指 公 证 书 或 法 院 判 决

书。 在玉林市有公积金

贷款的暂不能销户提取,直至贷款还清。

权或受遗赠权证

明、公证书

与 单 位 终

止劳动、人

事 关 系 后

两 年 没 有

建 立 新 的

劳动、人事

关系

劳动关系解除书 非城镇户口从业人员、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短期

用工人员可销户提取。

贷款指南

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 ,更多请下载附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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